陜西喪葬習俗有什么講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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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09
中國古代的喪葬習俗是人一死,除煞日外,都要哭喪,男主人嗚咽而涕,婦女要邊哭邊唱,哭得越熱鬧越好,往往由幾個或十幾個婦女,按一定的悲痛唱腔組成有聲有情的合唱……
1.上古的喪葬
陰宅,其名源于陰陽學說。地面為陽,地下為陰。生人的住宅為陽宅,死人的葬地為陰宅。陽宅以月偶禍福,陰宅以日奇定吉閃。陰宅為安葬祖父輩的首丘,上以盡送終之孝,下以為啟后之謀。神靈安則子孫盛,所以風水先生對陰宅的重視超過了對陽宅的好多倍,風水的主要內容在陰宅,書籍也以陰宅為多。人們常稱風水先生為葬師,原因在于此。
講喪葬的書,古代首推“三禮”(《周禮》、《儀禮》、《禮記》),還有《孝經》。如《孝經·喪親》云:“卜其宅兆而安厝之,為之宗廟,以鬼亨之。”宅,即墓穴。兆,即犖域。占卜測定墓地吉兇、然后安葬死者,并設立宗廟,以鬼祭祀。這種做法,后世風水一脈相承。
呂思勉在《中國制度史》第六章也認為風水起源于喪葬,他說:“風水之始,避風及水而已。《呂覽·節喪篇》日:‘葬淺則狐貍擔之,深則及于水泉,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,以避狐貍之患、水泉之濕。’此風水之說之起源;也。”
接下來,讓我們回顧一下古代的喪葬:
人是由猿進化而來的,在人類的初始階段,沒有喪葬行為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云:“蓋上也嘗有不葬其親者,其親死則舉而委之于壑。他日過之,狐貍食之,蠅吶姑嘬之,其顙有洮,睨而不視。”
后來漸漸有了喪葬行為。《周易·系辭下》云:“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樹,喪期無數。”對時間、地點、墓形都不講究。
自從有了喪葬行為,就逐漸形成了一定的規制。早在原始社會,墓葬的方向就趨向一致。河南新鄭裴李崗發現的114座新石器時代墓葬,墓向都朝南或稍偏兩。西安半坡發現的250座仰韶文化墓葬朝向都偏西。在云南劍川鰲鳳山發現的200多座春秋戰國時墓,都是頭南腳北。在湖北江陵發現的楚墓,大型墓墓主都是頭東腳西,中小型墓墓主都是頭南腳北。這些都不是偶然的巧合,一定與當時的民眾心理、信仰、習俗有關,反映了人們的向往與禁忌。
隨著喪葬的規范化,出現了為活人修墓地的情況。《史記·趙世家》記載公元前335年趙肅侯“起壽陵”,這在當時已不是稀罕事。要修陵,自然不會隨便找塊荒土,一定會選擇地點、測量地形。在相地過程中,風水觀念得到孕育。
人們對喪葬有了自己的觀點。《墨子·節葬》云:“銅棺三寸,足以朽體;衣衾三領,足以覆惡。以及其葬也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壟,若參耕之畝,則止矣。”此文中“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壟”與后世風水提倡的深淺觀念一致。
人們擇地而葬,以期造福于后代。戰國秦惠王弟名疾,生前自己選中渭南章臺之東作為安葬之地,并斷言百歲后當有天子之宮夾墓。到了漢代,果然有長樂官在墓東,未央官在墓西。因此,人們根據墓地所在地渭南樗里鄉.稱“疾”為樗里子,并把他奉為相宅術正宗。
春秋戰同時,民間的墓向朝南、死者北首。這是人們根據住宅朝向而形成的爿俗。我國地處北半球,房屋朝南有利于養生,所以明堂以南向為尊,圣人南面稱孤,諸侯北面覲見。在喪葬中,當死者的頭朝向北邊時,實際是“面南”,處于被尊崇的地位。活人事死如事生,在北面供奉死者。據考古發掘,凡是帶有墓道的大墓,如殷墟大墓、輝縣魏王陵、平山中山王墓都朝南;凡是沒有墓道的中小型墓,如殷墟小墓、曲阜周墓都是北首而葬。當然,中小型墓的朝向并不完全一致,也不可能都一致。
我國古代很講究墓葬的規范,甚至按圖施工修墓。《周禮·春官·冢人》:“(冢人)掌公墓之地,辨兆域而為之圖。”許多學者不相信會有作圖之事。1974~1978年,我國考古工作者在河北平三縣三汲公社發掘中山國城址時,從一號古墓中發現了一副“兆域圖”,它是春秋戰國時期中山圍巾山王墓穴陵堂的規劃圖,于公元前三百年刻在銅板上,從這個圖可以證明《周禮》的記載是可信的,當時已能按比例制圖,墓葬有嚴格的規則。
上古以掘墳為大忌。《呂氏春秋·懷寵》:“至于國邑之郊,不虐五谷,不掘墳墓。”《史記·田單列傳》記載燕國軍隊包同齊國的即墨,齊將田單縱反間計說:“我們最擔心燕國人挖我們城外的祖墳,那我們可就寒心了。”燕軍信以為真,盡掘齊墓,即墨城中的人氣憤極了,個個要求出戰,結果以一當十,打敗燕軍。
上古對葬地已有所講究。一般選在高阜之處、環山抱水之處、依山傍水之處。如《山海經·大荒海內經》云:“南方蒼梧之丘、蒼梧之淵,其中有九嶷山,舜之所葬。”《海內西經》亦云:“后稷之葬,山水環之。”
《山海經》是先秦書籍,由此書記載,可知上古確有舜、后稷之墓。現在留傳下來的先賢古墓多是后人修建,也很重視風水,值得我們研究。
2.墓而不墳
幾千年來,漢族人盛行土葬,即以“墓”的方式葬死者。“墓”與“沒”聲近,有埋沒的意思。據說,上古的墓是沒有土堆的,《禮記·檀弓》云:“古也,墓而不墳。”注云:“凡墓而無墳,不封不樹,謂之墓。”《周易·系辭下》亦云:“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樹,喪期無數。”墳.就是凸起的土堆。沒有墳,也不栽樹作標志,說明先民的喪葬意識比較淡薄。
這種風氣,不僅平民自覺地實行,統治者也沒有特殊表現。《漢書·劉向傳》記載劉向的話說:“殷湯無葬處,文(周文王)、武(周武王)、周公葬于畢,秦穆公葬于雍橐泉宮祈年館下,樗里子葬于武庫,皆無丘垅之處。”丘垅即土堆。據考古發掘,這些文獻是比較可信的,商代的武官村大墓和婦好墓,都沒有墳丘。
有人或許要問,在陜兩不是有高大的黃帝陵嗎?在成陽的畢原不是有周王陵嗎?這不是與文獻有矛盾么?其實,這些帝王陵墓都是后人偽造或張冠李戴的。黃帝陵下,據說埋的是一件不知何處尋來的舊衣裳。周王陵是戰國時代秦惠文王、秦悼武王的公陵和永陵。
到了春秋戰國時期,人們的土葬觀念變得奢侈化、鬼神化、復雜化了。《墨子·節葬下》指責當時的貴族“棺槨必重,葬埋必厚,衣衾必多,丘垅必巨”。
喪葬觀念是當時禮制的一種表現。《茍子·禮論》特別強調喪禮,說:“禮者,謹于治生死者也。”義說:“喪禮者,以生者飾死者,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。”喪葬規模反映人的貴賤和等級,這成為當時的禮儀制度,《禮記·月令》記載每年盂冬之月都要“飭喪紀,辨衣裳,審棺槨之厚薄,塋丘垅之大小、高卑、厚薄之度、貴賤之等級”。君主是天子,是國家的最大家長,有至高無上的權利,他們不僅在生前要統治民眾,死后也要窮奢極欲,要在地下世界表現出最高地位,閃此,他們大修陵墓是不足為怪的。
3.墳墓的名稱
隨著墳墓制度的出現,又有了許多有關墳墓的名稱,如墳、墓、丘、冢、陵、山等,它們都是葬死者的地方,統稱為陰宅,但大小及形式有所不同。 墳,本是土堆。屈原《九章·哀郢》:“登大墳以遠望兮。”后來,墳與墓連稱,《墨子·七患》:“生時治臺榭,死又修墳墓。”《周禮·大司徒》:“一日嫩宮室,二日族墳墓。”后來,墳用來代稱墳墓,《史記·文帝本紀》:“不治墳,欲為省。”
墓,上古是王者葬地的通稱。顧炎武在《日知錄·陵》考證說:“古王者之墓·稱墓而已。《左傳》日:彀有二陵,其南陵,夏后皋之墓也。《書傳》亦言桐官湯墓。《周官》:冢人掌公墓之地,并言墓不言陵。”
丘,本義是土山。《尚書·禹貢》:“九河既道……是降丘宅土。”春秋時以丘稱葬地,楚昭王墓稱昭丘,趙武陵王墓稱靈丘,吳乇闔閭墓稱虎丘。后來,丘與墓、冢、墳、垅、封連稱,《漢書》卷62載司馬遷《報任安書》:“亦何面目復上父坶之丘墓乎。”《史記》卷106記吳王劉濞“燒殘民家,掘其丘冢”。《文選》載漢代曹大家《東征賦》:“蘧氏在城之東南兮;民亦尚其丘墳。”《淮南子·時則》:“營丘垅之大小高庳。”《周禮-春官·冢人》:“以爵等為丘封之度,與其樹數。”注云:“王公同丘,諸臣臼封。”
冢,本義為山頂。《詩-十月之交》:“百川沸騰,山冢蟀崩。”后稱高墳為冢,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:“項羽燒秦宮室,掘始皇帝冢。”
陵,本義為大土山。《堯典》:”蕩蕩懷山襄陵。”后稱帝王墓為陵,《史記·趙世家》記載趙肅侯卜五年“起壽陵”,這是君主墳墓稱陵的最早記載。
據《秦本紀》,惠文王葬公陵,悼武王葬永陵,孝文王葬壽陵。后世把君主去世諱稱為山陵崩,帝乇墓地稱為陵園,帝王墓地的宮殿建筑稱為陵寢。
山,本義為石頭山。秦代稱帝王墳墓為…,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始皇初即位,穿治酈山。”山與陵在時間上有區別,《水經注·渭水》:“秦名天子冢日山,漢曰陵。”
4.喪 禮
我國是個禮儀之邦,以“忠孝”為禮義的核心,在喪葬中圍繞著“忠孝”二字,有許多嚴格的程序和禁忌。
首先是對死的稱呼有等級區別。天子死稱崩,諸侯死稱斃,大夫死稱卒,士死稱不祿,庶人死稱死。“死”字很難聽,又有“謝世”、“歸泉”、“長眠”、“登遐”、“殞墜”、“作股”、“長辭”等代詞。死亡者的家屬對已死的長輩冠一“先”字,如父親為先嚴、先考,母親為先慈、先妣。對別人的死亡,長輩則冠以“令先”二字,如別人的祖父稱為令先祖父。
父母彌留時,子女應守在身邊送終,否則子女不孝,死者不安。死者不能在床上咽氣,因而抬到木板上,木板擱在地上。
人一死,除煞日外,都要哭喪,男主人嗚咽而涕,婦女要邊哭邊唱,哭得越熱鬧越好,往往由幾個或十幾個婦女,按一定的悲痛唱腔組成有聲有情的合唱,哭唱的內容是回憶往事、追念死者方面的詞句。兒子也要號啕大哭,兒子哭是最令人動心的,俗語云:“兒子哭是驚天動地,女兒哭是真心真意,女婿哭是驢子放屁,媳婦哭是問鑰匙在哪里。”
與此同時,要為死者洗尸,更衣、打扮。貴人嘴里含金玉珠寶,平民含飯。貴人穿絲綢,平民穿葛麻,多為黑色。死者以布或紙掩首,腳邊放一盞油燈。死者于24小時后成殮入棺,蓋棺日樞,正其位于靈堂。
接著足告喪,通知家屬及親朋好友。奔喪者或開吊者進門前放鞭炮,死者親屬應在門前或靈堂接喪。然后在靈堂設奠及喪祭,做齋。
告穴,先期擇吉地,開塋域,訃告親友出殯日期及葬地。
出殯及路祭。
守孝,拜七。從死之日算起,頭第七日為頭七,義第七日為二七,依此類推,至七個七。死之日為忌辰。
這一套民俗,因時因地有所不同。對喪禮若有觸犯,就會遭到指責,甚至化友為仇。
5.墓 飾
歷代統治者,在活著時總是大興土木,把宮殿修得十分闊氣,死后也要葬在很奢侈的地方,把墓地裝飾得無比氣派。
首先是把墓地修得很闊大。正如古代埃及胡弗修的金字塔比其他國王修的要高一樣,秦始皇為了表現出大一統的氣象,動用了70萬民夫,花了40年時間營建驪山現在的游人要登上驪山,無不氣喘。可惜,驪山的地面墓飾隨著歲月的流逝,已蕩然無存。
其次是采用各種形式裝飾墓地,以表示貴賤排場,并用以避邪。
墓飾主要是石刻物,有石刻動物、石柱、石碑、石刻人像等。
石刻動物有獅、馬、豬、龜、象、羊、虎、鹿、牛、麒麟、駱駝、獨角獸等。
現存最早的墓前石刻群坐落在西漢霍去病的墓地。這些石刻是為了表彰霍去病戰勝匈奴的功績,沒有風水意義。
到了東漢,墓前石刻很普遍,成為一種墓制。石刻陳設在神道兩旁,顯示尊嚴。唐代封演在《封氏聞見錄》卷六云:“秦漢以來帝王陵前有石麒麟、石避邪、石象、石馬之屬,人臣墓則有石羊、石虎、石人、石柱之屬,皆所以表飾墳壟如生前之儀衛耳。”其中有“石避邪”,即后世的鎮符一類石刻,具有驅災避兇性質,是風水觀念的產物。這在當時已不是個別現象,《水經注·溰水》記載,漢中常侍州輔墓前有兩個石獸,上面刻有避邪字。唐李賢在《后漢書·靈帝紀》注云:“今鄧州南陽縣北有宗資碑,旁有兩石獸,鐫其膊。一曰天祿,一日避邪。”天祿和避邪都是傳說中的除災之神,象征著平安占祥。
地面上耗資最大的是寢。寢本是君主及其家族飲食起居之處,秦漢時卻修到葬地上。東漢蔡邕在《獨斷》云:“古不墓祭,至秦始皇出寢,起之于墓側,漢因而不改,故今陵上稱寢殿,有起居、衣冠、象生之備,皆古寢之意也。”古人以為死者的靈魂居住在陵寢中,于是舉行隆重的祭祀活動。陵寢和墓丘四周有圍墻,俗稱風水墻,用以保護風水。
陵寢巾栽有樹木,刻有石碑。
碑,本是用于觀察日影的,《儀禮·聘禮》鄭玄注:“宮必有碑,所以識日影,引陰陽也。”后來,碑用作下葬時牽引放下棺槨入穴。又有人在碑上刻字,碑就成了墓碑。《釋名·釋典藝》說得很清楚:“碑,被也。此本葬時所設也,施鹿盧,以繩被其上.引以下棺也。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書其上,后人因焉。無故建于道之頭顯見之處,名其文,就謂之碑也。”
樹,天子墳前裁松,諸侯墳前栽柏,大夫墳前栽欒,士墳前栽槐,庶人墳前栽楊柳。這些樹各有風水術意義。據《七國考>卷十引《博物志》說秦穆公時,自.一種叫慍的獸,常在地下吃死人腦,如果用柏樹東南方向的樹枝插在墓上,慍就不吃此墓巾的死人腦。
6.離奇的死而復生
風水先生常常自詡:“墓地選得好,死人可以復活。”此話當真?翻閱歷史文獻,確實有這樣的例子。
《后漢書·獻帝紀》記載東漢初平二年(190年),長沙有一個人死了一個月之后又復活了。《后漢書·五行志》記載東漢末,有人盜發霍光女婿范朋友家奴的墳墓,沒想到家奴還活著,問他霍光的家事,他對答如流。《五行志》又記載,獻帝建安四年(199年)二月,武陵充縣(今湖南桑植)有個叫李娥的老太婆死后,家人用杉木做了個小而薄的棺材把她安葬了,十多天后,鄰居蔡仲知道他家很富有,心想隨葬品必有金銀財寶,于是前去盜墓。他挖開墓地,劈開棺材。突然,李娥在棺中喊道:“小心點,別砍到我的頭!”蔡仲嚇得半死,拔腿就跑,被官吏捉住。李娥卻因此復活了。這都是東漢的怪事。 三國時,大司馬曹休部下有個鄉兵的女兒死了,于太和1年(229年)四月四日埋葬,過了四天,有個采桑人發現墓土松動,發現女孩活過來了,后來飲食如常。
南朝陳后主至德三年(585年)八月,建康城內有一戶人家的女婢死了,埋葬九日后,有牧牛人聞見墓中有聲,挖出來后,女婢復活。
明朝嘉靖初,南充劉氏婢幺女被養母強行推人陪葬,過了好長時間,幺女還活著。
1949年1月20日《成都晚報》報道:南京農民汪福海夫婦各挑一擔白菜去菜場出售,路經一墳堆,中有新棺木一具,棺內發出救命之聲。汪氏夫婦細聽,果系棺內活人之聲,問其原由,自稱姓胡名中浩,住水塘37號,因患病日久,病勢沉重,一時昏死,肢體發冷,家人不察,以為已死,入殮裝棺,停于荒冢,于夜間蘇醒,故于棺內喊救。
這樣的例子,在五千年中國歷史上屢見不鮮,為什么人死而可復活?是不是風水先生的功勞?
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死亡。死亡是機體生命活動和新陳代謝的終止。死亡的過程可分為臨床死亡和生物學死亡兩個階段。死亡的表現是呼吸停止、脈搏停跳、瞳孔放大。有些人呼吸雖停,但心臟仍在微微跳動,親屬不知,以為已死,匆忙人棺,這樣的人是有可能活過來的。這種現象稱為假死。
假死現象在古代常有發生。戰國初年,扁鵲到虢國行醫,正遇上虢國為太子籌辦喪事。扁鵲詳細詢問了太子暴死的經過,認為太子不一定是真的死了,就請求人宮救治。他仔細切脈,發現太子還有極微弱的脈搏跳動,斷定太子患的足一種“尸蹶”癥(類似現代的休克),于是采取積極措施,救活了太子。
這種假死現象在清代也有記載,《述異記》卷中云:昆山縣高板橋藥鋪有個姓王的人,一向信奉佛教。康熙年間,忽然無病而死。臨死前對家人說:“我的心口還未冷,不要裝棺埋葬我。”過了三天,果然活過來。從此以后,他經常死亡,每年都要死去幾次,每次或死一兩天,或死十幾天,然后就復活了。到康熙丙子年為止,他已死亡二十余次了,大家都叫他“不死草”。
對于假死現象,民間往往采取強刺激方法促醒。有一個令人惡心的土法是,人遽死后,趕緊用簸箕置于糞坑向下壓,用大碗舀糞汁往死者頭上淋,用味道熏醒死者。現代醫學中,常常用化學藥品,如氨之類刺激臨床死者,與糞熏同屬一理。
正因為有假死現象,才有可能死而復活。凡死而復活之人,必定是假死。如果是真死,絕不可能復活。
假死復活,必須依據一定先決條件,首先是時間限制,兩三天之內,不得過長。如果是已經入棺,棺不能封閉太緊。如果是已經入地,地得透氣、干燥,或者有礦物養身。否則,假死就會變成真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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