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殺宜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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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09
(一)繼善篇云:身強殺淺。假殺為權。
注:身強殺淺何以假殺為權。蓋日,主太強。八字中比劫多財星多。官星晦l—正賴七殺補官星之不逮。以制比劫。使之不敢覬覦財星。猶人之財產豐富。既少長官法律這保護。必須聯合鄉 黨之強有力者。為之屏障。此即古人自治之義。故繼善篇云:身強殺淺。假殺為權。
(二)繼善篇云:殺輕者喜財生之。
注:殺輕何以喜財生者。蓋日主太強。八字中比劫重。七殺輕若藉七殺。以制比劫。而七殺畏難思退。必須財星生之。-乃有效力。猶人之僻居鄉里。因事相爭占每藉鄉里之強有力者。為之排難解紛。然若無隆情酬報。彼亦豈能為我直耶。故繼善篇云:殺輕者喜財生之。
(三)玄機賦云:殺重身輕。制鄉有益。
注:殺重身輕又何以制級有益。蓋日主太弱。八字中七殺多比劫少心既無比劫奪財。何須七殺戕身。必賴食神傷官以制之。乃可自存。猶人之家資頗富。并無親族貧乏者。與之為難。彼亦何苦受權豪之剝奪。是必施其智謀以抵抗之。始可安樂。故玄機賦云:殺重身輕制 鄉有益。
(四)玄機賦云:身弱有印。殺旺無妨。
注:身弱有印又何以殺旺無妨。蓋日主太弱。八字中七殺雖旺得印綬以生身究無他害。猶人之智識淺薄。家資富余。小人副處。似屬危險。然得椿萱庇蔭。仍可暇豫無傷。故玄機賦云。身弱有印。殺旺無妨。
(五)子平云:日主無根。棄命從殺。
注:日主無根又何以棄命從殺。蓋日主太弱。八字中七殺林立。無印綬護身。無比劫助勢。又無傷食制殺。獨立無援。不得已而棄命從殺。反取七殺為用神。猶人之孤身遠行。途遇盜賊。惟有俯首貼耳。聽其搜索。乃可保生命而步康莊。若稍示違抗。即有殺身之禍。故子平云:日主無根棄命從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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